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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问必答丨医保热点问题解答(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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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 小时前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Reserv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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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问必答丨医保热点问题解答(二)
为推动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见行见效,随州市医保局以 “开门教育” 为抓手,通过深入基层调研、来电来访、网络留言等途径,广泛收集群众反馈问题,聚焦群众关切,将参保缴费、待遇报销、异地就医等高频事项整理成问答形式,在微信公众号平台开设【有问必答】专栏,推送医保政策权威解读,更好服务广大参保群众。



1、缴费年限已达到25年且未退休人员需不需要继续缴纳医疗保险?

已达到25年未退休人员需要继续缴纳医疗保险才能享受医保待遇,一直缴到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2、职工医保累计缴费满多少年,可以享受退休人员医保待遇?

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男职工累计缴费年限满30年,女职工累计缴费年限满25年,且在本市范围内的实际缴费年限满10年的,个人和单位不再缴纳职工基本医保费(含大额医疗费用补助),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后,次月起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对男职工累计缴费年限设置过渡期,2025年底之前退休的男职工累计缴费年限设置为25年。自2026年起,男职工每年增加累计缴费年限1年,直至2030年,累计缴费年限达到30年后不再增加。



3、职工住院医疗费用如何报销?

参保职工在一级及以下、二级、三级医疗机构统筹基金起付标准分别为 400元、600元、800元,转市外定点医疗机构为 1200 元。一个自然年度内多次住院的,每增加一次住院,起付标准递减 200元,但最低不少于400元。甲类药品、项目的医疗费用在一级及以下、二级、三级医疗机构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95%、93%、91%。乙类药品、项目的医疗费用,个人先行自付10%,再按甲类比例支付。一个自然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0万元(含门诊和住院费用)。



4、如何查询医保缴费记录?

线上查询:“湖北医疗保障”微信、支付宝小程序、鄂汇办APP、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湖北政务服务网查询;   

线下查询:各级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政务服务大厅医保窗口及医保自助一体机查询缴费记录。



5、单位参保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需要提供哪些材料?多长时间可以办好?

单位参保登记需要提供统一信息代码证书或单位批准成立(变更或注销)的文件,填写《基本医疗保险单位参保信息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即可,即时办理(期限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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