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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健部门应该组织专家定期评审商保重疾条款,维护群众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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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1-11 10:39: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Reserv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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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和投保群众,在专业、行业、律师、实力、等诸多方面力量和信息不对称,这是目前不争的事实存在。保险公司有专家拟定保险条款和细节,投保人不可能聘请专业医生逐条逐款对条款认真审理。一般群众对疾病无知,而保险公司聘请了医疗专家。保险公司是格式条款的拟定方,投保人是被动接受方。这就如一些不道德的医生有机会欺骗病人一个道理。造成的结果就是,出险后,往往投保方很难得到理赔,打官司的话,也十打九输。长此以往,便会形成诸多社会矛盾和群众对保险行业的诟病。
中国文字博大精深,保险公司逐字逐句研究了保险条款里的每个字眼。制定保险条款的时候往往追求一个这样的原则:让投保人看条款的时候感觉对自己有利,这便于提高保险销量。出险后,自己又能从字眼里抠出来对自己有利的字眼,这便于不用理赔。特别是重大疾病保险里关于疾病的细节描述,更是专业到一些医生都看不懂的地步。这些条款是保险公司聘请的医疗专家级别的人单方拟定的格式条款,投保人只能被动接受。很多时候,发生这些字眼描述的重大疾病,作为一个人几乎是不可能的。如果,作为一个人不可能发生的重大疾病写入自己的合同条款,视同为以一个虚构的疾病事实,骗投保人出钱投保,这自然就涉嫌诈骗了。如此一来,虽然短期内让保险公司的利润源源不断,大发其财。殊不知,也让保险行业形象一落千丈,犹如过街老鼠被群众讨厌。长远来看,更是危害国民利益,危害国家保险行业,危害的是国家信誉。保险行业的初衷本是为了保障群众安全,促进社会和谐,建设强大国家,却被一些歪嘴和尚念歪了经。
国家卫健部门,应该组织医疗专家认真评审重大疾病商业保险单里的格式条款是否公平,消除可能存在的不平等条款和社会矛盾,维护保险市场和谐和社会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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