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327|回复: 0
收起左侧

州市2020年第7号道路客运班线许可事项变更申请审定意见通知书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0-9-14 13:41: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Reserved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随县论坛。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会员

×
相关申请人:

你提出的客运经营相关申请(包括许可事项变更申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经审查,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如下[详见附件:2020年客运经营许可业务审定意见(第7批)],并予以公示。

一、经审查,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等规定的条件和标准的,根据《行政许可法》第34条第1款、第38条第1款、第49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变更)交通行政许可。本机关将自作出本决定书之日起开始颁发、送达相关经营许可证件。

请相关申请人于2020年12月7日前按审定意见落实,并到运管机构办理经营许可证件换发等相关手续。在确定的时间内未按审定意见落实的,将撤销本许可决定。

二、经审查,对申请人的申请存在问题(详见审定意见栏)、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根据《行政许可法》第38条第2款的规定,决定不予(变更)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随州市交通运输局申请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随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2020年9月7日





2020年客运经营许可业务审定意见(第7批)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入职
隐私保护
薪资透明
信息可靠
手机找工作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